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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/10/2023, Saturday约书亚记 第 20 章

逃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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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逸媚传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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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结束各支派的分地叙事后,20和21章分别记载逃城和利未城——这两种具有特殊功能与意义的城市如何分配。

这一章主要谈的是逃城。设立逃城不是一条新的命令,而是过去曾经接着摩西一再传递的(出埃及记、民数记、申命记都有记载)。只是在这个时刻,在分地的时候,耶和华神重新吩咐约书亚。逃城共有六座,是按照神的设计和权柄而设立的。这六座城分布在以色列人全境,约旦河东和约旦河西边各有三座,分别位于北边、中部、南边三个地段。而通往这些城的道路都修建良好。逃城的目的是让人在危难的时候,可以逃到那里,让他们在未得到公正的审判以前,不至于被报血仇之人所杀。逃城是为所有以色列人而设立的。从第2 和3节,我们能看到作者所使用的“你们”和“为自己设立”的词汇中可知,设立逃城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好处。

逃到逃城的人究竟是犯了什么罪的人?他们是“无心而误杀人的”。这里指的是两种人。就是不小心,没有计划下所犯错,误杀人的人,和事先不知道,没有预谋没有计划杀人的人。总的来说,就是不是出于仇恨、蓄意或预谋的杀人,而是纯粹出于意外的。这些误杀人者可以逃到任何一个逃城里去,寻求保护。但是,不是随随便便的让他在城里,而是需要他来到城门口,把他的案件向城里的长老陈明。因为这些城属于利未人,这些长老应该是熟悉耶和华律法的利未人。这里,如果这误杀人的人在长老判定下宣认是误杀,他就能在逃城留下,被受保护。

有些人会认为,这样不是便宜了他们吗?不是一命还一命吗?其实,被逃城收留并不等于宣告无罪,而是罪不及死。他们仍然被拘禁,需要留在城内,自力更生。而他们在什么时候才能重获自由呢?他们只有在大祭司死的时候才能重获自由。

从逃城的分配中有三个反思之处。

第一,这些逃城是分定和给出来的。我们从第7和第8节可以看到。分定因为约旦河西的分地刚刚完成,九个半支派还未真正占有这些地并分给利未人,所以先“分定”。“”因为约旦河东的三座城已经给了两个半指派,所以他们可以“给”出来。这些举动表示了是以色列人分别为圣、成为耶和华使用的地方。以色列人将逃城分定出来,神在以色列人的社群中建立救赎的文化;而这个民族要带给全世界的,也是这样的救赎文化。同样的,神的救赎计划也接着救赎主耶稣基督给与我们罪人一个能被饶恕、能回转向神的机会。

第二,误杀人的人重获自由的时候是大祭司的死的时候。大祭司的死象征性的成为那杀人的人所犯的罪的代赎牺牲。其实,即便是误杀,那个被杀的受害者所流的,仍然是无辜人的血。但圣经的原则,依旧是“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”(创九6)。所以,大祭司的死在此就成为了神所设立的“以无罪的代替有罪”的象征,以他的死代替了那误杀人者本应承担的死亡。这让我们想到的是那位为众人的罪献上挽回祭、慈悲忠心的大祭司,主耶稣基督。祂是那位体恤我们软弱的大祭司,愿意施怜悯、赐恩惠、作我们随时的帮助。祂是我们的避难所,是我们的力量,是我们在患难中随时的帮助。当罪人愿意悔改转向,投靠这位大祭司时,祂愿意救赎我们。

第三,从逃城的记载,从主耶稣为我们的大祭司,也是那赎罪祭,我们所更加能够学习的是神是圣洁、公义的,对于犯罪的审判、纪律的维持是看重的。祂并不以有罪的为无罪。同时,神是怜悯、慈爱的,祂愿意赦免并施恩给悔改的人。当我们认识到我们是那有罪的人的时候,我们愿意回转向那施恩施怜悯的神吗?

祷告:亲爱的天父,感谢祢赐下的救恩,让我这有罪的人蒙恩典和怜悯,能够得着祢的宽恕,与祢修复关系。求主帮助我将祢的慈爱、怜悯、恩典分享给我周围的人,使得他们也能够亲自的认识祢。奉主耶稣的名祷告,阿门。